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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存遊戲 S-Team 小隊討論區 - S者生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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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健容
註冊時間: 2006-07-25 文章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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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八月 29, 2006 1:20 am 文章主題: 有些電信法規要注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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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條
警察、消防或衛生機關,得使用三‧五兆赫、七兆赫、十四兆赫、二十一兆赫、一四五兆赫及四三○兆赫頻段,設置緊急救難電臺與業餘電臺構成通信網,平時實施試通。於發生重大災害時,並得協調業餘電臺配合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。
一四五‧○○兆赫及四三一‧○○兆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,任何電臺在呼叫完畢後須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,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,平時應經常守聽,俾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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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M S-Team 歷任幹部
註冊時間: 2006-05-10 文章: 2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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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八月 29, 2006 2:31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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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法令...
不過依據咱們"自由"寶島無線電氾濫的現況,其實不用太擔心...
想要考業餘無線電執照的人可以參考
電信總局的網站,當中還有官方題庫可以下載 (需要使用DynaDoc) ,據網路消息指出,這份題庫聽說有看都會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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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尼 S-Team 現任幹部
註冊時間: 2006-05-24 文章: 462 來自: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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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八月 29, 2006 1:22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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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感謝健容兄提供情報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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